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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八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

      为严格落实医保、卫健部门关于八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规范工作部署,进一步统一收费标准、规范诊疗计费、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,9月1日起,我院相关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正式实施,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就医服务一线。

      本次调整覆盖眼科,口腔,呼吸系统,耳鼻喉科,骨骼肌肉系统,体被系统,疝、甲乳,物理治疗等八大学科,对原有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整合梳理,统一项目名称、计价单位、服务内涵,废止旧版收费项目,启用标准化新项目,填补部分新技术项目收费空白,解决以往项目繁杂、名称口径不一等问题,让医护计费更规范,群众看病付费更明白、更清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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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此次价格调整坚持“降低设备物耗、体现劳务价值”的改革导向,实行有升有降的结构性优化。对部分设备依赖度较高的检查类项目予以降价,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;对技术难度大、操作复杂的手术治疗项目合理调整价格,充分尊重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,兼顾群众就医获得感与学科高质量发展需求。同时,区分基本医疗服务与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,基本医疗执行政府指导价,部分特需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对外公开公示,满足群众多层次就医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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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为保障政策平稳落地,我院提前统筹部署,医保物价部门牵头开展多轮专项培训,面向临床、医技科室、收费窗口开展政策解读,逐条梳理新增、废止、合并调整项目,明确收费边界、计价规则与执行红线,重点厘清易混淆项目,严防分解收费、重复收费、错计费等问题。同步完成医院收费系统升级切换、价格信息维护、院内价格公示更新,组织开展模拟测试与问题排查,打通政策落地“最后一公里”,确保9月1日零时起新旧项目平稳过渡、有序运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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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我院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与答疑解释工作,通过院内公告、窗口提示、咨询解答等多种方式,向就诊患者宣传价格新规。同时将强化日常物价监管,畅通群众咨询反馈渠道,严格执行医保物价相关规定,以规范透明的收费管理守护群众切身利益。

      温馨提示:9月1日之后,在我院就诊将按照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执行,9月1日前已完成结算的项目不作差价追溯,如有相关疑问,可前往收费窗口、医保物价办公室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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